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磁粉探伤机、探头及其系统性能
1 探伤仪
使用A型显示脉冲反射式探伤仪,其工作频率范围至少为1-5MHz,探伤仪应配备衰减器或增益控制器,其精度为任意相邻12dB误差在±1dB内.步进级每档不大于2dB, 总调节量应大于60dB,水平线性误差不大于1%,垂直线性误差不大于5%.
2 探头
2.1 探头应按ZB Y344标准的规定作出标志.
2.2 晶片的有效面积不应超过500mm2,且任一边长不应大于25mm.
2.3 声束轴线水平偏离角应不大于2°.
2.4 探头主声束垂直方向的偏离,无损检测资源网不应有明显的双峰,其测试方法见ZB Y231.
2.5 斜探头的公称折射角β为45°、60°、70°或K值为1.0、1.5、2.0、2.5,折射角的实测值与公称值的偏差应不大于2°(K值偏差不应超过±0.1),前沿距离的偏差应不大于1mm.如受工件几何形状或探伤面曲率等限制也可选用其他小角度的探头.
2.6 当证明确能提高探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,或能够较好地解决一般检验时的困难而又确保结果的正确,推荐采用聚焦等特种探头.
3 系统性能
3.1 灵敏度余量
系统有效灵敏度必须大于评定灵敏度10dB以上.
3.2 远场分辨力
a.直探头:X≥30dB;
b.斜探头:Z≥6dB.
4 探伤仪、探头及系统性能和周期检查
4.1 探伤仪、探头及系统性能,除灵敏度余量外,均应按ZB J04 001的规定方法进行测试.
4.2 探伤仪的水平线性和垂直线性,在设备使用及每隔3个月应检查一次.
4.3 斜探头及系统性能,在表1规定的时间内必须检查一次.